乱贴小广告
非钒钛度讯(徐浩田 记者 周越 文/图)“3月4日上午11时9分左右,12中路口上行数10米处西侧路边,一男士在创文的大型宣传画上乱贴小广告。可能嫌贴得不牢,又从号牌为川DJK×××车上拿出刷子沾了液体刷了,继续贴。”西区创文办接到群众文图举报后立即联系西区综合执法局进行调查、处理。
“现责令你改正或者限期清除,拒不改正或者清除的,依法代为清除,其费用由你承担……”西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根据车牌号及时联系公安机关查询相关信息和小广告上的电话,快速找到了在位于市十二中路口乱张贴小广告的当事人,并责令其对粘贴的小广告进行清理。执法人员周芯羽说,该违法行为人违反了《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禁止在城镇道路、建(构)筑物、树木及其他设施上擅自涂写、刻画和张贴广告、墙报、标语和海报等宣传品。”的规定,责令他在3月7日前改正并清理完毕,并处罚款100元。目前,当事人已清除完毕。
乱张贴的小广告就是城市的“牛皮癣”,一直是城市管理的顽疾,撕了又贴、擦了又涂,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和文明城市创建。西区综合执法局负责人说,该局将持续开展巡查工作,加大对各类违规张贴、发放小广告行为的打击和处罚力度。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共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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