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 攀枝花市融媒体中心 爆料: 0812-333321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12-3333216 举报邮箱: scpzhrb@163.com

标题

新闻聚焦 时政 社会 理论 即时新闻 本土  国内 国际 专题汇总 康养 社区 公益 活动
权威发布 区县 园区 服务 本网直击 融媒体 直播 视频 生活动态 教育 房产 文体 资料
你所在的位置: 首页> 热点滚动
低价购买伪劣柴油进京销售,北京一商贸公司5人获刑

时间:2020-12-02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北京一家商贸公司的两名经营者从外地购买了92吨不合格柴油,低价在京销售。记者今日获悉,该公司两名经营者及其雇佣的三名工人均被西城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刑。

  女子赵某和男子卢某是北京某商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者。2019年1月,两人从山东等地低价购买柴油,并雇佣3名工人负责称重、卸货、看库、押运等工作,低于市场价在北京西城区、朝阳区等地销售柴油。去年8月20日,侦查人员在赵某等人销售柴油时将他们查获,并从他们私建的油库中起获待销售的-10号车用柴油92吨,价值近70万元。经北京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鉴定,这些柴油为不合格产品。

  西城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卢某及三名工人均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鉴于几人在销售伪劣柴油时被查获,犯罪未得逞,属于未遂,再加上几人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可以获得从轻处罚。此外,被告人赵某除了销售伪劣产品之外,还为了经营,委托他人为自己伪造运输公司和石油销售公司的印章,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法院最终对赵某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罚金40.2万元。卢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获刑2年,罚金40万元。而三名工人因在共同犯罪中是从犯,依法获得减轻处罚,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罚金35万元。

  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责任编辑:唐波 审核:李云飞

网站联盟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