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的办公用房、统一的标志标牌、合理的功能区域划分、标准化的服务清单……8月14日,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目前,我市已提前完成《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四年规划(2016—2019年)》目标任务,全市60个基层司法所完成规范化建设,无房所和无人所的现象全面消除。
2016年以来,我市按照省司法厅决策部署,对全市60个司法所进行规范化建设,一方面夯实基层司法所阵地建设,打造独立的办公用房、统一的标志标牌、配齐业务装备等,另一方面加强司法所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选配精兵强将充实基层一线,全面消除无房所和无人所。通过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在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法治建设、参与社会治理、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此外,我市还着力从加强农村法治阵地建设、法治队伍建设、普法宣传教育、乡村文明宣传、惠民政策宣传等5个方面,全面推行60个司法所服务乡村振兴,助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目前,我市东区、米易县、盐边县成功入围全省29个县(市、区)司法局服务乡村振兴试点地区。
记者 程桂英
责任编辑:阮雨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