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的发达,智能手机的流行。人们聊天、淘宝、吃饭、购物都离不开手机,连街边卖水果的阿姨都用手机微信收款。
当手机给市民带来便捷的时候,也有人动起了歪脑筋,利用”偷梁换柱“的方式将商家的二维码换成自己收款的二维码坐等收钱。
近日,米易县公安局网情大队破获该县首例冒用二维码进行盗窃的案件。
2019年2月3日,米易县一彩票销售点的销售人员刘某使用微信扫描粘贴在店里的二维码,将当日收款转账上交给店主。后来,刘某发现其扫描的二维码不是原来粘贴的 二维码,系有人用新的二维码粘贴在原来的二维码上面将其覆盖,致使其微信误转。随后,刘某向警方报警。案件发生后,米易县公安局通过侦查,找到违法人员何 某某(男,汉,24岁,四川米易县人),米易县公安局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理。
来源:攀枝花手机台
责任编辑:姚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