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钒钛度讯(记者 岳蕾娅文/图)2月22日上午,交警一大队民、辅警在渡口桥南开展常态化交通违法整治时,发现一辆面包车的驾驶员李某驾驶机动车未系安全带,当执勤民警将其拦下检查时,闻到车内有一股浓烈的柴油味,遂要求驾驶员李某下车接受检查。
民警检查发现,该车为7座普通小型客车,车内有容积200多升的改装油桶用于存放柴油,内有100余升柴油,且油泵、油枪等设施一应俱全。为继续深入调查,民警将驾驶员李某带回交警一大队接受调查。据驾驶员交代,自己是挖掘机驾驶员,因挖掘机没有油了但又不能开上路加油,所以便驾驶这辆面包车来运油,并没有从事非法买卖油的生意。
根据调查结果,交警一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第16条第1款、第48条第3款之规定,对驾驶员李某不系安全带、驾驶改装改型的面包车、非法运输危险品的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
交警提醒:机动车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时间、路线、行驶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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