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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元苍溪:恶意举报他人 多人遭判刑

时间:2022-01-27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被告人何国荣犯诬告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22年1月7日,随着法官的宣判,这起在苍溪县境内轰动一时的诬告陷害案尘埃落定。

  2020年11月以来,广元市苍溪县供水总站干部赵某和国资局干部赖某多次被同一内容“举报材料”举报,经相关部门调查,发现这是一起涉网不实举报案,最终3名被告人被判刑。

  上级部门转办多封“举报信”

  苍溪县两名干部莫名被推到风口浪尖

  2021年3月6日晚,一篇在某社区论坛发布的网帖,将苍溪县供水总站干部赵某推到了风口浪尖,同时,被举报的还有苍溪县国资局干部赖某。

  “自己咋又被举报了?”得知有这篇网帖后,赖某感觉很无奈。

  原来,这篇网帖反映的问题与2020年11月以来通过信函匿名举报至省纪委、巡视组等单位的问题一致。举报信中称,苍溪县供水总站干部赵某、县国资局干部赖某涉嫌犯罪。

  “到今天为止,我都不认识举报人。也不知道他为啥要举报我。”谈到莫名其妙被举报,赖某某表示,这件事给自己生活和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虽然明知道举报内容不属实,但还是觉得无颜见亲人和朋友。

  所幸的是,在接到上级部门转办的匿名“举报信”后,苍溪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开始对此事展开调查。

  “通过调查核实,我们发现举报给省纪委、巡视组的问题不属实。”广元市苍溪县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主任张入文告诉记者,来自省、市不同部门转办、同样内容的“举报信”,先后收到了10多封,通过20多天的走访,按照举报内容逐项核实调查,发现举报内容不属实。

  “因为是匿名举报,我们的调查结果没办法给举报人回复,只能通报给当事单位。”张入文介绍,2021年2月,苍溪县纪委监委将调查情况回复给苍溪县供水总站,并召开了澄清会,给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被澄清后,心里压力一下子就没有了,感受到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关爱,以后干事创业更加有底气。”赵某告诉记者。

  面对网络不实举报,这一次赵某和赖某某没在惯着,2021年3月7日,两人先后到苍溪县公安局报案。

  与此同时,苍溪县网信中心及时监测并报告舆情。县委政府迅速责成分管领导召集网信委成员单位联席研判,推动调查核实、监测引导、侦办查处等工作。

  欲将国有资产据为私有

  供水站原负责人在“高人”指点下诬陷他人

  接到报案后,苍溪县公安部门对此事展开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原苍溪县东溪供水站原负责人何某荣进入调查范围。

  原来,在2019年5月,赵某在任苍溪县供水总站干部后,因工作原因与何某荣产生矛盾。2020年10月,何某荣找到此前认识的自称是省委某部门领导的“高人”何某元,商量通过举报的方式报复赵某和赖某某。

  何某荣将捏造的赵某、赖某某涉嫌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材料拟成初稿后,交给何某元修改,经二人多次共同商量、修改后定稿。

  “举报赵某行贿赖某20万、收受贿赂35万、贪污30万以及赖某每年送礼100多万,是何某元捏造加上去的,他说这样才有力度。”在审讯过程中,何某荣表示,举报材料是他和何某元在茶楼经过多次修改形成的,在何某元的“指点下”,将举报材料内容进一步“充实”。

  在何某元的建议下,2020年11月19日,何某荣安排原苍溪县水务局职工徐某,到阆中市将举报材料以“阆中市人民政府”的名义邮寄给省委巡视组等部门。

  2021年2月,苍溪县纪委监委将调查情况回复供水总站,“举报”事实查无实据。

  “那就发到网上去!”面对这一结果,何某元再次心生一计,建议何某荣找自媒体人士王某恩,并转款2万元让其将“举报材料”发布到某社区论坛。

  3月6日,“举报材料”被发到网上;3月7日,赵某和赖某先后到苍溪县公安局报案。

  何某荣为何要举报赵某和赖某呢?

  经查,2019年赵某到苍溪县供水总站任干部后,发现何某荣不遵守管理制度,特别是2020年春节前后,管理不善造成片区停水,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何某荣遂对赵某不满、心生报复。

  同时,为达到将东溪供水站据为己有,并享受公务员退休待遇等目的,合同他人诬告陷害赵某和赖某。

  网络绝非法外之地

  苍溪以“点”带“面”处理多人

  “在调查过程中,发现除了涉嫌诬告陷害的当事人之外,外牵扯多名自媒体人士及自称某电视台、香港某报的假记者。”

  苍溪县公安局办案民警张华介绍,赵某和赖某报警后,公安部门调查发现,网上发帖的是居住成都的自媒体人士王某恩,随着对王某恩的抓捕,相关涉案人员陆续浮出水面。

  何某荣、何某元、徐某,以及多名假记者、自媒体人士、在职干部,先后接受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自称是某省级部门纪检书记的何某元,实际上是广元市某部门退休干部。

  案件经过长达10个多月的调查办理,2022年1月7日终于有了结果。经苍溪县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何某荣犯诬告陷害罪、贪污罪,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被告人何某元犯诬告陷害罪、诈骗罪,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被告人徐某犯诬告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亦要受到法律的制约。捏造虚假信息,扰乱网络空间,扭曲舆论导向,诋毁社会价值,混淆公众视听,应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针对此次涉网不实举报案,苍溪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专班,依法依规处置,妥善化解舆情,同时,以打击借网造谣惑众、寻衅滋事、诬告陷害等违法犯罪为突破口,推进网络生态治理。

  2021年以来,广元市苍溪县针对网络舆情多发、虚假信访举报不断、假记者自媒体监督炒作成风等问题,顺藤摸瓜,侦办典型案件3起,判决犯罪5人、取保候审3人、党纪政纪处理3人、刑事拘留1人,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有力促进全县政治生态、社会生态、精神状态持续向好发展。

责任编辑:唐波 审核:毛哲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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