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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男子带女同事回家被妻子当场“捉奸”,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驳回!

时间:2021-05-18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2021年3月26日,北京男子小张带女同事回了家。小张的妻子发现后,带着父母一同上门捉奸。双方起了冲突,小张和妻子都受了伤。

  事后,小张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要求妻子迁出住所,不得再到住所骚扰他。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了丰台法院作出的裁定书,小张的申请被法院驳回。

  裁定书显示,作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的小张称,他与妻子小罗于2019年8月19日登记结婚,尽管在婚姻初期双方感情较为稳定,但后常因生活琐事等发生纠纷。小罗在双方发生纠纷时经常情绪波动较大,有明显的暴力倾向,多次出现在家中酗酒和谩骂等行为,导致双方感情逐渐淡薄。2021年3月18日,小罗与其母亲在未告知他的情况下,将他购买的钻戒、手表等奢侈品带离双方共同住所。于是小张更换了住处密码锁。

  小张称,2021年3月26日,小罗及其父母伙同他人以捉奸的名义骗开房门,在争吵过程中对小张及其同事实施暴力行为,造成小张脸部、颈部、肩部、胸部、手臂等多处严重抓伤,小张于是报了警。

  小张还称,此后小罗还趁着他上班之际,未经同意,将他的房屋房门撬开,打乱屋内陈设,还大闹住所,伤害他的母亲。

  小张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签发人身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小罗及其亲属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小罗及其亲属骚扰、跟踪、接触、威胁小张和其相关亲属;责令小罗迁出小张住所,并未经小张同意不得到其住所骚扰他。

  对此,小罗辩称,她从未酗酒谩骂,也没有暴力倾向,是小张借口没有感情了,对她实施冷暴力。

  “我拿走的是我自己的东西,包括戒指、手表、包和衣服。2021年3月26日下午4点,我和我的亲戚在超市看见小张和一个女人逛超市,然后开车带着这个女人回家了。”小罗称,她的亲戚敲开门后,他们在客卧的洗手间看到了那个女人。之后的撬门行为是因为指纹被小张删除了,而当天她的舅舅来家中作客。“小张打我了,我没有打他,他打我的时候我反抗挠了他。”

  案件审理中,经丰台区法院向派出所调取了笔录,小张在笔录中认可其2021年3月26日20时许将女同事带到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的家中。小张、小罗和小罗母亲均在笔录中称其在冲突中受伤。

  丰台区法院审理认为,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本案中,申请人小张与被申请人小罗系夫妻关系,2021年3月26日因小张带女同事回家,双方产生摩擦和矛盾,相互进行撕扯,致小张、小罗和小罗母亲受伤。根据现有证据并不能充分证明申请人小张确实遭受到被申请人小罗及其亲属的家庭暴力或者存在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因此申请人小张的申请不符合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需要指出的是,虽然不能证明本案存在家庭暴力的情形,但是可以看出夫妻双方在处理家庭事务的方式方法上欠妥当,双方应当加强沟通协商,采取正当合法方式来解决双方矛盾与问题。故裁定驳回小张的申请。

 

责任编辑:唐波 审核:李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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