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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黑龙江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李久春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时间:2021-01-12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哈尔滨1月12日电 记者12日从黑龙江省纪委监委获悉,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黑龙江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李久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久春违反政治纪律,串供并伪造、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违规为亲属及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钱款;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擅自扩大项目建设投资规模;违反生活纪律,败坏家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职工录用、职务晋升、工程承揽、贷款发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并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犯罪。

  李久春身为金融系统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上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工作上滥权妄为,浪费国家巨额资财,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秩序,并给公共财产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经济上疯狂敛财,将权力作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生活上败坏家风,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违法发放贷款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黑龙江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黑龙江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久春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完)

责任编辑:梁芝羽 审核:李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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