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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一菜市场抬出存尸冰棺 当事企业负责人:我就冻点鱼虾肉

时间:2020-07-31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近日,有市民举报称,天津红桥区紫芥园小区附近一家挂着百姓菜市场牌子的厂房,疑似变成了殡仪馆。红桥区民政、工商、公安等部门对涉事单位展开调查。执法人员在涉事单位一楼的一间屋子内,发现疑似存放遗体使用的冰柜。当事企业负责人称,自己只是使用冰柜冻点鱼虾肉。

  资料图,新华社供图

  记者看到这家企业的营业执照显示,它的经营范围包含殡葬服务和殡葬设施经营。在随后的检查中,执法人员在这家单位设置的祭奠场所,还发现了存放单个尸体用的冰棺。根据殡葬经营的管理办法,如果只做祭奠类场所是属于其经营范围的,但是存放尸体是不行的。检查中没有发现尸体,但发现有摆设冰棺。目前,红桥区民政局对这家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根据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违法从事遗体运送存放业务的,除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外,还将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从事遗体运送的车辆,依法予以登记保存。

  (原标题:菜市场抬出存尸冰棺负责人:我就冻点鱼虾肉)

  延伸阅读《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政策解读问:对违规从事遗体运送、存放业务的有哪些处罚规定?

  答:《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对于违反规定,从事遗体运送、存放业务的,由市殡葬事业管理机构或者区民政部门责令停止违反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市殡葬管理机构或者区民政部门可以暂时扣留违法从事遗体运送的车辆。暂时扣留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问:办理遗体火化手续,应当出具哪些证明?

  答:《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指出,办理遗体火化手续,应出具如下证明:

  (一)正常死亡的遗体火化,凭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二)非正常死亡的遗体、无主或者无名的遗体火化,凭区级以上公安或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亡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承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问:骨灰安置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遗体火化后,骨灰可以存放在殡仪馆骨灰堂或者安葬在公墓内,农村地区可以存放在本乡、镇村民服务的公益性骨灰堂或者安葬在公益性墓地内,也可以深埋。禁止在可耕地、宜林山地、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水库和河流堤坝、铁路与公路两侧建造坟墓。禁止将骨灰装棺埋葬。

 

责任编辑:唐波 审核:吴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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