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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人被处理!四川广元旺苍县“7·28”较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时间:2020-07-07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7月7日发布通报:四川旺苍县厚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7·28”较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公布。2019年7月28日13时01分,旺苍县厚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厚信煤业)11031采煤工作面采止线以西2#立眼发生较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04万元。

  事故发生后,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国家煤监局局长黄玉治作出重要批示,国家煤监局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四川省委省政府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抢救人员,有序善后,并核查事故原因,严肃追责。广元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旺苍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四川煤监局和省应急管理厅有关领导率领相关人员赶赴事故煤矿指导抢险救援工作。

  7月29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7〕21号)等规定,四川煤监局会同省应急管理厅,四川煤监局川北分局,广元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总工会、人社局等部门,成立了旺苍县厚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7·28”较大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邀请广元市纪委监委参与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下设综合组、责任组、技术组和应急评估组,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经调查组认定,此次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按照相关规定,提出对10名负有责任的公职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诫勉等问责建议。其中,县处级3人、县处级以下7人。建议将4名企业责任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唐波 审核:吴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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